外国语学院教学研究活动管理规定

发稿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128

为了推动我院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对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1、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结合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制订学期教学研究计划,于第二周交学院教学办。

2、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教学专题研究不少于8次。

3、每次开展专题讨论之前,应确定至少一名教师做主题发言,讨论过程中每位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于某些专题,应形成书面的文字意见交学院办公室,经教学委员会研究后实施。  

4、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对于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扣除其一个课时酬金。

5、各教研室应对每次教学研究活动作详细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内容、主题发言人、材料教师发言记录形成的意见。

6、各教研室在学期结束时将教研活动记录本交学院办公室,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成员对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作检查,对于不完成计划的教研室追究教研室主任的责任。缺一次教研活动,扣除教研室主任月津贴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