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350

校外实习实训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关键,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是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场所、条件、环境为学生提供服务的手段,为了有效、计划、合理地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特制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根据双方意向,对于有条件的实习单位,由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教师考察实习单位的场所、设备、业务、工作状况,对于符合建立实践性教学条件和要求的实习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以协议书为依据,遵循平等、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由外国语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以实习单位管理为主的模式。

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与建设实行互方制,外国语学院每学期由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牵头,安排教师对实习项目、实习场地、实习条件、实习内容更新等方面深入调研,向实习单位提供可行性调研结果。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状况,每学期来校了解专业建设及学生基本情况,联系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在教学实践开始前至少一周可对学生进行考核,择优选择学生进行实习实践。

五、相关专业实习生实习计划,由相关专业教研室根据当年实习生的专业、人数、生源等基本情况至少提前一个月拟订。其具体实施方案,提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由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部署,合理安排实习场所、部门,提供必要设施,妥善安置学生住宿,并指派专门实习督导员给予具体指导。

七、实习过程中,相关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操作,在实习中,由指导老师按照实习计划、目标、进度,有条不紊的实施。

八、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以实习单位管理为主,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切规章制度和部门有关规定,对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和分配的实习生,实习单位有权中止该生的实习,退回学校,给予实习鉴定不合格处理。不合格的实习生须重新实习,否则不计入实习成绩。

九、实习结束阶段,实习单位根据每位实习生的表现由实习单位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材料,为实习生办理实习鉴定手续。

十、实习过程中,对实习基地财产造成损失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十一、带队教师职责:

1.全面负责所在实习单位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2.同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交换意见,妥善协调关系,认真处理事务,并及时反映、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3.指导实习生认真开展实习活动,帮助实习生把握好实习的各个环节。

4.严格检查实习生的出勤,督促实习生自觉遵守实习纪律,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

5.实习中要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坚守岗位,遵守上、下班制度同时要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教师和关心爱护实习生。并及时向学校反昀和汇报实习情况。

6.实习结束时要妥善处理结束工作,主动与实习单位配合,客观评定实习成绩,写好实习生评语,并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比工作。

十二、实习生实习纪律:

1.服从带阛教师的教育与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要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带队教师批准。

2.  实习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严禁参与赌博、传销等不法组织。违反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将按照《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3.尊重实习单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到主动问候,礼貌待人,虚心实干,勤于求教。

4.实习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且言行举止要文明,仪表衣着要符合中师生行为规范的要求。

5.实习结束时要及时认真写好个人实习相关材料。

6.实习生违反实习纪律,学校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