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

发稿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253

为了适应学科建设的需要,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的力度,实现本学科“攀层次、上水平”的跨越式发展,特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成立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成立以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一是加强对学科建设,特别是对科研工作的重视。同时,以小组成员中的学术骨干开展学术梯队建设,使每1-2个成员带动某个学术方向的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学术科研梯队,以省部级立项和核心论文产出为目标。  

成立研究室。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为加强科研成果的产出,计划成立“计算机辅助外语教学研究所”、“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所”和“英语语言与英语教学研究中心”三个研究机构,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优先安排科研编制,并给每个研究室每年提供3000元的活动经费,作为日常办公用品和专业图书资料的购置,以及校内学术活动的开展。  

配套科研奖惩措施。从外院年终可分配总额中提留足额科研奖励基金,以科研处当年统计的科研成果作为奖励基金发放的依据,按照1:1的配套经费奖励。同时,对不能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的,工龄不满三年的助教扣除年终奖金400元,工龄满三年以上的教师扣除年终奖金800元。  

实施科研携带机制。由青年教师自己在本院副高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范围内选择科研指导对象,年终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的,给予指导教师50元/篇的补贴。  

提高资料室的使用率和经费投入。保证资料室管理员的聘用和相关待遇,严格资料室的开放管理措施。同时,保证每年5000元的图书期刊专项投入,同时督促学校每年征订5种以上的外语原版期刊。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学术讲座,全年计划4次;同时号召校内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举办4-6次学术报告。对校内教师举办学术讲座的,除学校给予的工作量补贴外,外院年终给予每人次100元补贴。  

设立高等级科研成果专项补贴。广开渠道为教师发表核心期刊文章创造条件。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所产生的版面费,由学科建设专项解决。

规范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登记和补助。对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坚持事先凭论文和会议通知申请登记原则,第一作者全额报销。会议后必须在全院教师会议上和外语学术活动中就有关会议主题做汇报。教研会议在遵循“教学相关”的原则上由全院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