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发稿时间:2022-06-24浏览次数:81

为提高会议的效率,严肃会议纪律,保证会议正常秩序,特提出外国语学院会议制度。
一、参加对象
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会议议题内容:
(1)政策理论学习;
(2)党政工作计划;
(3)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4)专业建设;
(5)学科及课程建设;
(6)师资队伍建设;
(7)招生、就业工作;
(8)人事调配、考核、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等;
(9)经费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奖酬金分配;
(10)规范管理的制度建设;
(11)干部工作;
(12)其他工作.
三、提出议题程序:
(1)分管领导需要提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议题,先分别同党政主要领导酝酿。党政主要领导认为其议题可直接由分管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自行解决的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指导意见,分管领导自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认为应当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议题,明确由分管领导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供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案不成熟、听取意见不充分,不提交会议讨论。
(2)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酝酿提出议题。
(3)议题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由办公室通知领导成员;方案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准备好,并报党政主要领导。
四、会议议事原则:
(1)一事一议的原则。一件事项一评议,该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后,即明确落实责任人。
(2)民主集中的原则。讨论问题时,所有成员围绕主题充分发表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意见不统一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重新讨论。
五、会议纪律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会场,并做好会议准备和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保守会议秘密,不跑风漏气,不透露会议讨论过程。
六、时间安排及督办:
(1) 领导班子集体会议时间为每周六上午8点在外国语学院会议室召开;
(2)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3)会议决定由分管领导对外公布,或由明确的责任人对外公布;
(4)会议重大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起草报告或形成书面意见存档;
(5)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应注意及时与主要领导通报情况。